福利辦法

南投縣社區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子女獎學金辦法

第一條:本會為鼓勵會員子女優秀學生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本會會員子女優秀學生肄業於本省縣市(或院轄市)公私立高中以上學校各科成績及格並符合下列標準而未享受其他公費待遇者,得申請獎助。
甲、 學業成績總平均為:
1、 大專80分以上(含五專四年級以上)。
2、 高中(職)85分以上。
乙、 操行成績列為甲等。
丙、 體育成績在80分以上。
第三條:獎學金金額每年每名暫訂如下:
1、 大專部1,000元。
2、 高中部(職)800元。
第四條:獎學金於每學年第二學期結束時接受申請。
第五條:申請獎學金學生由本會理監事審核。
第六條:申請獎學金之學生須填具申請書乙份及學生成績單等送本會審查。
第七條: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第八條:本辦法經會員大會通過報請主館機關備查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南投縣社區服務人員職業工會九九重陽敬老活動慰問辦法 
一、條   件:凡會員入會滿一年以上之直系血親,曾祖父母、 祖父母、父母年滿80歲者,贈送禮品以示敬老。
二、申請手續:填具申請表乙份及檢附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同一戶以一人申請為限)。
三、申請期限:每年國曆8月1日至9月10日止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經費來源:於年度預算內編列之。
五、申請審查:資格審查授權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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